花都工伤律师:某湖别墅装修发包给无资质工头,工人摔成九级伤残,房主被判承担连带赔偿5.6万余元
作者:超级管理员时间:2026-03-11 10:44:54
引言:在广州市花都区,一次普通的别墅装修工程,却因工人意外摔成重伤,引发了房主、工头与工人之间长达一年多的赔偿纠纷。近日,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。
案情回顾 本案源于花都区狮岭镇某湖畔别墅区的一处房屋改造工程。房主赵某将别墅改造工程发包给邓某,邓某随后雇佣了徐某负责拆墙工作。双方约定日薪400元。然而,在开工后第四天,即2022年11月23日,徐某在二楼施工时不慎摔至一楼,身体多处严重受伤。经医院诊断,其伤势包括双侧多发肋骨骨折、多发胸椎骨折、颅脑损伤等,后续经鉴定构成两处九级伤残、一处十级伤残。 事故发生后,邓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,但就其余赔偿问题,三方未能达成一致,徐某遂将邓某和赵某一同告上法庭,最初诉讼请求金额合计54.3万余元。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及责任比例应如何划分。 1️⃣ 原告徐某主张:其受雇于邓某,在提供劳务时受伤,雇主邓某应承担赔偿责任。房主赵某作为工程发包方,亦应承担相应责任。 2️⃣ 被告赵某辩称: 3️⃣ 被告邓某:经法院合法传唤,未到庭参加诉讼,也未提交答辩意见。 4️⃣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: ✅判决依据: 1️⃣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:针对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规定:“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,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。” 2️⃣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:针对承揽关系规定:“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,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。但是,定作人对定作、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。” 律师建议 作为广州专业工伤赔偿律师,广州花都区劳动工伤律师周孚泉团队结合本案,提供几点实务建议: ⚠️ 给房主(定作人)的提醒: ⚠️ 给包工头/雇主(承揽人)的提醒: ⚠️ 给劳务提供者的提醒: ???? 风险提示
???? 原告自身未注意安全,应承担主要过错(70%责任)。
???? 邓某作为雇主应承担次要责任。
???? 其与邓某是承揽关系,自己仅可能在选任上有过失,责任比例不应超过5%。
???? 已通过邓某向徐某支付了65000元赔偿款。
✅ 法律关系:赵某与邓某之间构成承揽合同关系,邓某与徐某之间构成劳务合同关系。
✅ 责任划分:
雇主邓某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徐某作为熟练工人,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,自行承担30%的责任。
邓某作为雇主,承担70%的责任。
房主赵某将工程发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邓某,存在选任过错,应在邓某的责任范围内承担30%的连带赔偿责任。
✅ 赔偿数额:经法院详细核算,确认徐某的各项合法损失(含医疗费、残疾赔偿金、精神抚慰金等)总计为569,182.64元。据此计算,邓某应承担的赔偿数额为403,257.85元,扣除已支付的10万元,尚需支付303,257.85元。赵某则需在120,977.36元 x 30% = 55,977.36元范围内与邓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(已扣除赵某先行支付的65,000元)。
广州周孚泉律师简介:国防科技大学毕业,中国法学会会员、建造师、曾任职华为公司多年,法律功底深厚,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,沟通协调能力强,湖南耒阳人、广州执业,熟悉广州各区(天河区、花都区、白云区、越秀区、荔湾区、越秀区、黄埔区、番禺区、南沙区、增城区、从化区)以及大湾区地区裁判思路和尺寸,擅长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、工伤赔偿、劳动仲裁、企业合规、刑事辩护、交通事故、建设工程纠纷、民间借贷、法律顾问、婚姻家事等领域,周律师电话微信:18702021010 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