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律师:放弃社保声明无效?荔湾区某劳动者,需补缴滞纳金5.9万余元并退服务金!
作者:超级管理员时间:2026-03-11 08:48:22
引言:一纸《放弃社保声明》能否免除企业责任?员工退休后追缴社保,公司垫付的滞纳金该由谁承担?荔湾区法院近期判决的一起劳动争议案,劳动者最终承担了59361.12元滞纳金的代价 !
案情回顾
被告谢X英(1960年生)2002年入职广州缤X园艺有限公司(地址:荔湾区龙溪大道广州某博览园批发市场办公楼),工作至2020年7月退休。在职期间,谢X英签署《不参加社会保险声明》(2012年)及《保证书》(2019年),声明自愿放弃社保并接受公司发放的长期服务退休金。2020年8月,公司向其支付长期服务退休金64274元(税前68361元,代扣个税4087元)。
退休后,谢X英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。2022年6月,公司为其补缴2008年11月至2020年7月社保,垫付个人应缴部分50835.24元及滞纳金118722.24元。公司遂起诉要求谢X英返还长期服务金、社保个人部分及滞纳金。
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
�� 双方核心主张:
✅公司诉请:
1️⃣ 返还长期服务退休金68361元及利息;
2️⃣ 支付社保个人部分50835.24元及利息;
3️⃣ 承担全部滞纳金118722.24元。
✅谢X英辩称:
1️⃣ 同意返还社保个人部分,但拒绝利息和滞纳金;
2️⃣ 长期服务金是公司福利,无需退还。
�� 荔湾区法院认定:
1️⃣ 长期服务金应返还:公司支付服务金条件是“未缴社保”,现社保已补缴,谢X英需返还实际收到的64274元(因公司未举证代缴个税金额,税前68361元诉求被驳回)。
2️⃣ 社保个人部分由员工承担:谢X英需返还公司垫付的50835.24元,并支付利息(自2022年6月29日起算)。
3️⃣ 滞纳金双方各担50%:公司未依法缴社保、谢X英长期未维权均有过错,判其承担滞纳金59361.12元(118722.24元×50%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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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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⚠️判决依据的法条与逻辑:
✅《劳动法》第七十二条:
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,缴纳社保费。
→ 放弃社保声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,无效!
✅《社会保险法》第四条、第六十条:
保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,逾期加收滞纳金。
→ 补缴责任不可通过协议转移。
✅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三条、第一百五十七条:
违反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,过错方应赔偿损失。
→ 双方对未缴社保均有过错,故滞纳金各半分担。
律师提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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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给劳动者的实操建议:
1️⃣放弃社保声明=废纸:
✅ 即使签署声明,仍可随时要求补缴社保(本案支持补缴2008-2020年);
✅ 但!拖延维权可能分摊滞纳金(谢X英因18年未主张,承担50%责任)。
2️⃣“社保替代福利”有风险
✅ 公司以“长期服务金”替代社保,补缴后需返还福利(本案退6.4万余元);
✅ 领取时务必书面确认款项性质,避免被动。
二、 给企业的风控指南:
1️⃣社保代缴协议无效:
��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、约定自行承担后果等条款均属违法,发生争议时企业仍需全额补缴;
�� 本案中公司虽凭《保证书》追回个人社保部分,但滞纳金损失近6万元。
2️⃣滞纳金成本控制: 员工如果反悔要求缴付社保时,立即补缴+书面催告其承担个人部分,为后续维权固定证据,并及时通过诉讼予以追讨。
三、 关键行动点:
劳动者:保留工资流水、工作证据,补缴社保无时效限制;
企业:自查用工社保缴纳情况,补缴后及时向员工追偿个人部分(可主张利息以及滞纳金)。
广州周孚泉律师简介:国防科技大学毕业,中国法学会会员、建造师、曾任职华为公司多年,法律功底深厚,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,沟通协调能力强,湖南耒阳人、广州执业,熟悉广州各区(天河区、花都区、白云区、越秀区、荔湾区、越秀区、黄埔区、番禺区、南沙区、增城区、从化区)以及大湾区地区裁判思路和尺寸,擅长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、工伤赔偿、劳动仲裁、刑事辩护、交通事故、建设工程纠纷、民间借贷、法律顾问、婚姻家事等领域,周律师电话微信:18702021010 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