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民法典》,哪些情况下个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会被限制或剥夺?
作者:147小编时间:2023-09-01 08:01:30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个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被限制或剥夺。这些情况可以分为两类:个体行为能力被限制和个体行为能力被剥夺。
一、个体行为能力的限制
1. 未成年人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9条的规定,未满18周岁的个体被视为未成年人。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受到一定限制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7条的规定,未成年人具有事实行为能力,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。但是,对于民法典第19条明确规定的与年龄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,未成年人需要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参照法律规定进行。
2. 有限行为能力人
有限行为能力人指的是精神疾病、智力障碍等原因,虽具备一定行为能力,但能力相对有限的个体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7条和第18条的规定,有限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一般民事活动,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进行重要民事活动时,需要经过其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参照法律规定进行。
3. 被限制行为能力人
被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由于一些特殊原因,个体的行为能力存在明显缺陷,会对他人利益产生较大不利影响的情况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21条的规定,被限制行为能力人在一般民事活动中虽然可以独立进行,但需要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参照法律规定进行。此外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572条的规定,被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法定代理人的陪同下还可以签订合同。
二、个体行为能力的剥夺
1. 被宣告为负责能力人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20条的规定,对于精神疾病等原因已经丧失或者基本丧失行为能力的个体,应当由法院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宣告为负责能力人。被宣告为负责能力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被完全剥夺,所有民事权益由法定代理人代管。
2. 个体暂时丧失行为能力
在某些情况下,个体的行为能力可能会暂时丧失,例如期间等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22条的规定,个体在缺乏行为能力的情况下,其民事权利能力暂时被剥夺,由法定代理人代管。
综上所述,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在未成年人、有限行为能力人、被限制行为能力人、被宣告为负责能力人以及个体暂时丧失行为能力等情况下,个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会受到限制或剥夺。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,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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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《民法典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