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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登记的变更事项包括哪些?

作者:147小编时间:2023-08-20 00:01:05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不动产登记的变更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
一、权利人的变更

权利人的变更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发生变化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第二十六条规定,权利人的变更包括:

1. 所有权人变更:当不动产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,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变更。比如,房屋的买卖、赠与、继承等行为导致所有权的变更。

2. 使用权人变更:当不动产的使用权发生变更时,也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变更。例如,租赁合同到期后,产权人需要将不动产的使用权变更给新的租赁人。

变更权利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,如明、权属证明等,经过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实后进行登记。

二、权利内容的变更

权利内容的变更是指不动产的权利限制、负担和权利属性等发生变化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权利内容的变更包括:

1. 权利限制的变更:当不动产的权利限制发生变更时,如查封、扣押、异议等情况,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变更。

2. 负担的变更:当不动产的权利负担发生变更时,如抵押、租赁、债权债务等情况,也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变更。

3. 权利属性的变更:当不动产的权利属性发生变更时,如房屋性质由住宅变更为商业用途,也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变更。

三、不动产界址、面积、用途的变更

不动产界址、面积、用途的变更是指不动产的地理位置、面积、以及使用用途等发生改变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第二十八条规定,不动产界址、面积、用途的变更应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变更。

变更不动产界址、面积、用途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,如规划许可证、土地使用证明等,经过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后进行登记。

四、其他变更事项

除上述变更事项外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还规定了其他可能需要进行登记变更的情况,如房屋的拆迁、改建、注销等情况。

需要注意的是,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会略有差异,根据自己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办理。

总之,不动产登记的变更事项包括权利人的变更、权利内容的变更、不动产界址、面积、用途的变更以及其他变更事项。每个变更都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办理,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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