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黄埔律师助理
作者:147小编时间:2024-10-22 02:00:31
律师分析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聘用律师助理属于劳务合同关系,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义务。黄埔律师事务所作为雇主,应当依法支付律师助理工资,提供劳动保护,履行用人义务。同时,律师助理也负有遵守工作纪律,完成工作任务等义务。
法律意见律师助理与黄埔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范畴。双方可以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,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如果仲裁结果仍不能使双方满意,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法律依据《民法典》第十九章:《劳动合同》
《劳动争议处理条例》
注:以上意见限于问题条件有限,仅供参考,广州律师网;另,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,婚姻法、合同法等多部法律已被民法典吸收。上一篇:广州黄埔区的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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